一、基本信息
(一)中文全稱:酒鋼集團財務有限公司
(二)英文全稱:Jiugang Group Finance Co.,Ltd
(三)法定代表人:葸有峰
(四)金融許可證編號:L0123H262010001
(五)注冊地址:蘭州市城關區團結路中廣宜景灣
(六)經營范圍:吸收成員單位存款;辦理成員單位貸款;辦理成員單位票據貼現;辦理成員單位資金結算與收付;提供成員單位委托貸款、債券承銷、非融資性保函、財務顧問、信用鑒證及咨詢代理業務;從事同業拆借;辦理成員單位票據承兌;從事固定收益類有價證券投資;即期結售匯;經金融監管機構核準開展的其他業務。
(七)公司簡介:酒鋼集團財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財務公司”)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設立的,以加強酒鋼集團資金集中管理和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為目的,為集團成員單位提供金融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成立于2011年2月,注冊資本30億元人民幣。
二、公司治理信息
(一)股東及股東會
財務公司股東共4個,股東構成、出資金額、出資比例如下:
序號 |
股東名稱 |
投資金額(萬元) |
股權比例 |
1 |
酒泉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189000 |
63% |
2 |
甘肅酒鋼集團宏興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 |
20% |
3 |
嘉峪關宏晟電熱有限責任公司 |
48000 |
16% |
4 |
甘肅酒鋼物流有限公司 |
3000 |
1% |
|
合計 |
300000 |
100% |
股東單位在2024年度內未發生變動。
《
酒鋼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章程》明確了股東享有的權利和義務,并對股東會職權和會議作出規定。2024年,財務公司召開了2次股東會。
(二)董事及董事會
葸有峰 董事長 已獲得任職資格
李祁峰 董 事 已獲得任職資格
董 昀 獨立董事 已獲得任職資格
張亞萍 董 事 已獲得任職資格
王 淵 董 事 已獲得任職資格
李林生 職工董事 已獲得任職資格
陳 陽 董事會秘書非高級管理人員
董事會機構設置完整,覆蓋公司治理核心領域,實現了董事會組織體系建設規范化,董事會由7名董事組成,包括1名職工董事。2024年聘任葸有峰同志為董事長,楊金山同志不再擔任董事長;聘任李祁峰、張亞萍、王淵同志為董事,楊金山、逯玉龍、高欣同志不再擔任董事。調整、組建戰略、審計、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提名和薪酬、消費者權益保護5個董事會專門委員會。
2024年,根據公司全年工作目標,組織召開董事會5次,包括4次定期會議和1次臨時會議,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次數滿足董事會履行各項職責的需要。各位董事均勤勉履職,持續關注公司經營管理狀況,按時參加董事會會議,對董事會審議事項進行充分審查,獨立、專業、客觀地發表意見,在審慎判斷的基礎上獨立作出表決,遵守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公司章程。現有獨立董事1名,能夠保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有效履行職責,能夠對股東會或者董事會審議事項發表客觀、公正的獨立意見,切實維護財務公司、中小股東和成員單位的合法權益,不存在受股東、實際控制人、高級管理層或者其他與公司存在重大利害關系的單位或者個人影響的情形。
(三)監事及監事會
公司設監事會,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監事會成員3人,由股東監事和職工監事等組成,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監事會設主席1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
李曉瑩 監事會主席 已備案
王國盛 股東監事 已備案
常愛軍 職工監事 已備案
監事會成員在2024年度進行一次調整,聘任常愛軍同志為職工監事,陳穎俊不再擔任職工監事。
財務公司監事會深入貫徹落實監管工作要點與監管談話要求,2024年召開會議4次。各位監事均勤勉履職,持續了解并監督財務公司的公司治理、戰略管理、經營投資、風險管理、內控合規、財務會計等情況,按時參加監事會會議,對審議事項充分審查,獨立、客觀地發表意見,積極列席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等相關重要會議,嚴格執行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及公司章程規定,積極推動構建制衡體系,促進公司持續健康發展。
(四)高級管理層
郭 明 總審計師 已獲得任職資格
董 巍 運營總監 已獲得任職資格
高級管理層在2024年度內未發生變動。
高級管理層對董事會負責,由董事會采用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選聘機制,并以公開、透明的方式選聘高級管理人員,持續提升高級管理人員的專業素養和業務水平。不存在董事長兼任總經理情形。財務公司高級管理層成員均遵守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公司章程,具備良好的職業操守,遵守高標準的職業道德準則,對公司善意、盡職、審慎履行職責,未出現怠于履職或越權履職的情形。
(五)公司黨組織
中國共產黨酒鋼集團財務有限公司支部委員會(簡稱財務公司黨支部)隸屬集團公司機關黨委管理,發揮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核心領導作用,重點管政治方向、領導班子、基本制度、重大決策和黨的建設,并承擔從嚴管黨治黨責任,重大經營管理事項均經黨組織前置研究討論后,再由總經理辦公會議或董事會會議或股東會作出決定。財務公司黨支部積極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加強政治引領,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團結凝聚職工群眾,維護各方合法權益,建設先進企業文化,促進了財務公司持續健康發展。
(六)公司治理情況
2024年,財務公司不斷健全法人治理架構,形成“黨組織全面領導、股東會履行最高權力、董事會實施戰略決策、經理層執行落實、監事會依法監督”的“四會一層”治理機制,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明確落實黨組織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堅持和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領導體制,2名支部委員會成員進入董事會,2名支部委員會成員進入經理層。
財務公司股東均為甘肅省屬國有企業,使用來源合法的自有資金入股財務公司,持股比例和持股機構數量均符合監管規定,其財務信息、股權結構、入股資金來源、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關聯方、一致行動人、最終受益人、投資其他金融機構情況等信息及其變化情況均透明公開,不存在質押其持有的財務公司股權的情形。按照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定,在公司章程中列明了股東義務和股東會職權,并明確了發生重大風險時相應的損失吸收與風險抵御機制。財務公司股東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公司章程行使股東權利,股東相互之間就行使權利開展正當溝通協商。股東會在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范圍內行使職權,并建立了安全、經濟、便捷的網絡或采用其他方式,為中小股東參加股東會提供便利條件。
通過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改革,財務公司不斷優化薪酬結構,完善了高級管理人員績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機制。本年度內未發生風險損失超常暴露情形。薪酬管理激勵約束機制能夠兼顧業務人員與黨務、風險管理、合規管理、內部審計等管理、監督人員。其中,內部審計、內控合規和風險管理部門員工的薪酬水平得到適當保證,任職職工人數8人,占總職工人數的21%,能夠吸引與其職責相匹配的專業人員。
財務公司尊重成員單位、員工、股東單位、社區等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為積極維護利益相關者合法權益提供必要的條件,為保障利益相關者能夠定期、及時、充分地獲得與其權益相關的可靠信息,保障員工享有平等的晉升發展環境,為職工大會、工會依法履行職責提供必要的條件。鼓勵員工通過合法渠道對有關違法、違規和違反職業道德準則的行為向董事會、監事會或監管機構報告。
三、風險評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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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在風險 |
風險管理質量 |
整體風險狀況 |
風險變化趨勢 |
信用風險 |
低等 |
高 |
低等 |
低等 |
市場風險 |
中等 |
高 |
中等 |
中等 |
流動性風險 |
低等 |
高 |
低等 |
中等 |
操作風險 |
低等 |
高 |
低等 |
低等 |
法律風險 |
低等 |
高 |
低等 |
低等 |
聲譽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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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略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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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風險 |
低等 |
高 |
低等 |
中等 |
注:法律風險、聲譽風險和戰略風險為可選擇項目。
根據金融機構及財務公司的行業特性,公司風險主要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及法律風險。
(一)信用風險
財務公司的服務對象僅限于集團及成員單位,行業集中度較高。受集團公司及成員單位所在行業和地域的限制,信貸資金主要流向制造業,集中在黑色和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貸款行業集中度較高,面臨的主要風險因素為國家產業政策調整對行業發展的影響。公司對承擔信用風險的客戶及交易對手實施授信限額管理,依據客戶及交易對手的經營水平、所在行業、經營數據、股權結構等多維度的指標,合理確定授信限額,有效控制信用風險;加強對用信主體的審查和調查,充分識別和暴露風險。在資產質量管理方面,持續完善金融資產風險分類管理辦法,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不斷優化金融資產風險分類管理機制,按季度對金融資產進行風險分類。截至2024年末,不良貸款為0,信貸資產質量良好,公司將信用風險管理質量評定為高。
(二)市場風險
2024年,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和降低實體融資成本的大環境下,資產端定價仍處于下行通道,負債端成本仍然面臨上升壓力,市場利率下行趨勢明顯。建立并不斷完善與業務發展相匹配的市場風險管理體系,能夠有效識別、計量、監測與控制,基于對利率市場、匯率市場的研判分析,盡可能準確地量化業務面臨的主要市場風險。通過制定年度業務計劃,優化資產配置組合,降低單一業務風險集中度,加強業務審批和風險管控,強化市場風險事件的應急處置管理等有效措施緩釋市場風險。但仍受世界經濟增長動能減弱的影響,促進經濟持續恢復還需要付出艱苦努力。業務發展和業務創新所承擔的市場風險水平與公司風險偏好、風險管理水平和預期收益相匹配,市場風險整體可控。隨著監管政策逐步收緊,難尋資產市場的價值高地,因而將內在風險、整體風險狀況、風險變化趨勢評定為中等,將市場風險管理質量評定為高。
(三)流動性風險
公司始終堅持“以流動性管理為前提”的資產、資金管理模式,不斷完善流動性資金管理機制、落實限額管理,持續推進流動性風險應急處置機制建設。公司在流動性籌集、儲備、調度上,實行統一管理、集中調配。通過合理安排和調整資產負債結構,主動控制資產負債業務流動性缺口,保持流動性需求和供給的基本平衡,持續推進流動性風險預警機制和應急處置機制建設,不斷加大頭寸管理力度、強化“零余額”歸集,增強防范和化解流動性風險能力。堅持防范流動性不足與處置流動性剩余并重,有效促進各項業務協調穩定發展。在流動性補充方面,拓展有效同業渠道,提升短期流動性補入能力,通過多措并舉,有效防控流動性風險,公司將流動性風險管理質量評定為高。
(四)操作風險
公司持續加強風險防控與管理水平,強化業務操作與管理的合規性、科學性和效率性,有效防范操作風險。堅持風險為本的經營理念,高度關注風險苗頭和潛在隱患,有效識別影響和誘發風險的不利因素,持續強化操作風險管理,嚴格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將操作風險控制在可承受范圍之內。不斷完善協同有效、制衡有力的內控體系,明確部室與崗位職責分工,建立風險清單和流程規范,嚴格按章操作,加強合規履職監督,針對重要風險崗位強化培訓、監督及違規追責。強化資產資金與業務管理,建立日常管理與定期檢查機制;定期復核交易與賬戶,及時識別并調整異常業務或產品,降低風險暴露。加強員工行為管理,建立關鍵崗位輪崗輪調、履職回避與高管人員離任審計制度,規范重要崗位員工八小時內外行為;完善違規違紀及失職行為管理制度,構建獎懲兼顧的激勵約束機制。公司將操作風險管理質量評定為高。
(五)法律風險
深入研習《金融機構合規管理辦法》等監管法規,以金融政策理論和監管新規指導經營管理實踐,全面提升政策解讀與運用水平,確保在各項工作中精準把握政策導向,為公司合規運營筑牢堅實基礎。積極參加監管機構專題會議、行業協會專業培訓及公司內部不同形式的各種信息交流,動態掌握監管形勢、行業變化和業務發展等情況,分享信息成果,助力各項業務活動的改進、提高。積極推進“八五”普法工作部署,依托“兩微一端”和庭審直播平臺、短信普法微講堂等多種形式廣泛宣教,營造濃郁學法氛圍,落實“重點人群精準普法、重點工作高效普法、重點領域以案釋法”,全年共計開展專題普法活動13次。公司將法律風險管理質量評定為高。
四、主要會計數據和監管指標
(一)重要提示
財務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二)資本結構
截至2024年末,財務公司核心一級資本凈額344763.13萬元,一級資本凈額344763.13萬元,資本凈額354118.62萬元,資本結構良好。
(三)資本充足率
公司2024年末新資本充足率44.25%,資本充足。
(四)損益狀況
2024年實現營業收入24287.94萬元,實現利潤總額9361.27萬元,凈利潤6751.06萬元。資產收益率為0.67%,凈資產收益率為1.93%。
(五)流動性情況
2024年末流動性比例為51.68%,公司總體流動性充足,資金運營較為安全。
(六)本年度財務預算執行情況
2024年,營業收入完成年度目標的99.13%,利潤總額完成年度目標的101.75%。
(七)表外業務情況
2024年,財務公司開展的表外業務為簽發承兌匯票、保函、委托貸款業務。全年累計簽發承兌匯票134526.19萬元,辦理非融資性保函2800萬元、辦理委托貸款0萬元。
(七)監管指標情況
全年主要風險合規指標符合監管要求,其中:資本充足率達到44.25%,實現不低于25%的年度目標;流動性比例達到51.68%,實現不低于30%的年度目標;不良貸款率為0。
五、經營管理情況
(一)經營目標完成情況
2024年,財務公司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經濟工作會議和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建設一流企業目標,牢牢把握高質量發展首要任務,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根本宗旨和防控風險的永恒主題,結合“三抓三促”行動,以提質增效轉型升級攻堅行動為抓手,全面落實集團公司各項決策部署,緊盯“依托集團、服務集團”的功能定位,持續加大對集團公司各實體產業的金融支持力度,有效防范化解資金風險,以優異的成績完成公司全年經營目標。
(二)內控體系建設情況
在“四會一層”公司治理框架內,董事會下設戰略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提名和薪酬委員會、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委員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等五個專門委員會,經營層下設信貸評審委員會、投資審查委員會、信息科技管理委員會,各專業委員會在授權范圍內就相關事項進行審議決策。財務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在董事長授權范圍內,總經理全面負責公司經營管理活動,組織實施董事會戰略規劃與決策。
(三)風險合規管理情況
強化風險防范,保持公司穩健運營。一是緊盯經營合規風險,重大事項合規審查103項,制度與合同審查122項,各類風險監測、風險審查報告60余篇,全年各項監管指標均在合理區間,完全符合監管規定標準。二是持續完善“1+5+N”三級19類制度體系,全年完成“立改廢”制度63部;組織制度常態化學習57項,多種形式開展合法合規學習和培訓13次,有效促進“合規文化”建設。三是健全基于各條線具體業務流程控制的內部控制管理體系。編制涵蓋基礎管理、風險管理、預算財務管理、信息化管理、結算信貸投資等業務管理10個領域條線流程標準化清單43項,有效提升公司內控合規和風險防范能力,促進資金管控安全和運作質效。四是通過資金管理信息化建設,優化授信、用信、吸收存款、資金劃轉等流程管控,從“人控”到“技控”提升風險管控能力。
始終堅守審計“三如”原則,聚焦合規、風險、服務三大重點確定審計項目,強化問題督改,審計監督與經營管理進一步融合,審計程序進一步規范,審計質量進一步提升,審計效果不斷顯現。一是實施審計項目,加力審計監督。先后完成了薪酬與績效管理、資本管理、資金管理信息系統建設項目、貸款業務管理及服務、票據業務管理及服務、流動性管理等6個審計檢查項目,審計發現問題18個,提出審計意見24條,內容涉及制度建設、系統功能優化、風險管理、資產風險分類、信貸和票據服務、定價和期限管理、現金流和頭寸管理、檔案管理等。二是推進問題督改,加強結果運用,按照“持續跟蹤、嚴格督促、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把問題整改源頭治理、舉一反三綜合治理與基礎管理改進提升結合起來,實行問題銷號管理,按期整改率100%,實現審計監督閉環管理。同時對審計對象問題整改情況“回頭看”,核查評估整改結果,做好審計檢查“后半篇文章”,以查促改取得實效。三是梳理非現場清單,提高非現場工作質效,監管機構及集團公司有關制度規定,結合財務公司管理工作實際,全面梳理了相關報告、報表和資料信息,更新匯總形成了《非現場監管報表及材料清單》,任務明確,責任清晰,提高非現場監管工作質效,推進非現場監管工作與經營管理工作信息共享,發揮信息資源價值。四是傳遞強監管、嚴監管壓力,嚴格考核問責,強化員工責任意識、合規意識、風險意識、服務意識。
六、職工權益維護和安全生產
(一)人才隊伍建設情況
聚焦戰略性人才儲備與組織效能提升,系統推進人力資源管理創新。建立健全以崗位價值為基礎、以業績貢獻為依據的內部收入分配機制,強化績效考核與薪酬激勵的戰略導向性,暢通人才職業發展通道,激發調動各類人才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為公司持續穩健發展提供堅實的人力保障。
根據公司年度發展目標確定年度學習內容和重點,印發《學習型組織建設實施方案(2024版)》,積極探索富有時代特點的新方式,采取集體學習和個人自學相結合、脫產輪訓和在崗專業學習相結合、學歷教育和資格考試相結合、典型學習和實地教育相結合、階段性重點學和長期性的積累學相結合等多種形式,不斷增強建設學習型組織活動的吸引力、凝聚力,擴大參與度和覆蓋面。
強化后備人才庫建設與管理,修訂《酒鋼集團財務有限公司職位設置和聘任管理辦法》,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的用人標準,多措并舉將政治可靠、能力較強、綜合素質高的青年充實到后備干部人才庫,對表現突出、業績靠前的,在選拔過程中予以重點關注。持續抓好考核管理,推動人才有位更有為。推行全員分類精準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薪酬兌現的依據。
(二)安全生產情況
根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置管理辦法》《信息安全管理規定》等制度,按照“三管三必須”的原則,公司與經營層成員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切實做到安全生產工作與業務工作“同計劃、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獎懲”。扎實開展安全專項整治活動,通過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開展“大反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實全員安全教育“四個一”活動等形式,不斷提升全員安全生產技能。強化“制防、人防、物防、技防、協防”“五位一體”的安全防線,精細化安全防護各項工作,安全事故發生數量持續保持0。
七、工會工作情況
財務公司工會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工人階級和工會工作的重要論述,緊緊圍繞集團公司七屆四次職代會和財務公司一屆十二次會員大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重點工作,認真履行“維護、建設、參與、教育”職能,團結帶領廣大職工積極投身公司經營管理與改革發展,為公司穩健經營和高質量發展發揮了應有的作用。一是組織召開職工(會員)大會,審議《集體合同(草案)》等相關制度辦法,并與行政方簽訂了《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合同》《職業安全衛生協議》等合同,以制度的形式進一步明確職工各項權益。二是堅持將“我為群眾辦實事”作為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記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實在行動上,為成員單位在金融服務、公司自身提質增效等方面解決急難愁盼的各類問題,當好職工的“娘家人”,廣泛征詢、認真解決職工訴求,最大程度化解各類矛盾和糾紛,努力營造穩定和諧的企業氛圍。三是充分發揮工會組織的職能作用,通過組織系列活動,增進了職工之間的了解和友誼,進一步活躍了職工精神文化生活,營造了和諧的文化氛圍,全年慶“三八”、猜燈謎、義務植樹、“黨建業務與行為規范”知識競賽等。四是落實“五必訪”制度,持續做好節日慰問、探訪生病、生育、新婚職工活動,辦理意外傷害互助手續,及時傳遞工會組織關懷。
八、社會責任
公司始終秉持“責任于心、擔當于行”的理念,持續深化社會責任實踐,堅持履行金融機構社會責任,多領域持續開展公益活動。通過防范非法集資、反洗錢、反詐宣傳進社區活動,向公眾普及防范金融詐騙知識,保護消費者權益;通過開展義務植樹、黃河沿線垃圾清理等活動,開展社會公益活動;通過扶弱助困、公益捐贈、慰問社區困難群眾等活動,支持扶貧公益事業。
九、重要事項
(一)報告期內,無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二)報告期內,未發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錯等情況。
(三)報告期內,抵貸資產的收購、管理均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有關規定。
(四)報告期內公司各項業務合同履行情況正常,無重大合同糾紛發生。
(五)報告期內,公司董事、監事、高管人員未受到監管部門和司法部門處罰。
除上述事項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無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項。